7 月 4 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 34 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散户配资官网首页,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 27.7%-34.9%。此外,商务部经依法审查,接受了欧盟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对符合承诺条件的相关进口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应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申请,商务部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布了该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随后经过进一步调查,作出上述最终裁定。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 200 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来源 | 新华社
审核 | 陈向阳
编辑 | 许海婷散户配资官网首页
熊猫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